2014年中国公民李军在韩国取得演讲收入5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500元;在韩国取得偶然所得1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回国后,李军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元。
A:550
B:1000
C:1500
D:2500
出自:税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