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B:具有2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C:具有1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D: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非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出自:卫生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