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用围生期的期限规定是()
A:从妊娠28周(或胎儿、新生儿出生体重≥1000克)至出生后7天
B:从妊娠28周(或胎儿、新生儿出生体重≥1000克)至出生后28天
C:从妊娠20周(或胎儿、新生儿出生体重≥500克)至出生后7天
D:从妊娠20周(或胎儿、新生儿出生体重≥1500克)至出生后28天
E:从胚胎形成至新生儿出生后7天
出自:妇幼保健主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