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江苏省目前适用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应税服务销售额()。
A:5000元
B:8000元
C:10000元
D:20000元
出自:卫生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