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级机关责令其限期纠正;到期仍不纠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A: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职工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的
B:未实行财务公开,或财务公开内容不完整、不真实的
C:阻碍职工或财务监督小组行使监督权的
D:违反财务保密规定,随意传播单位财务情况的
出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