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文件的签署,应由()在公文的落款处签写姓名或加盖签名单,以代表公文的作者,证明公文的执行效用。
A:秘书处起草人
B:秘书审核人
C:办公室负责人
D:机关领导人
出自: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