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和乙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缔约国。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从B公司进口100吨白糖的合同。合同选用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FOB术语,并约定付款方式为托收。此后,A公司与承运人C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受《海牙规则》的约束),并向D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承运人的E轮按归抵达乙国装货,B公司提供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在E轮驶向甲国目的港的途中,因遭雷击船舶发生了火灾,后大火虽被扑灭,但大部分白糖已经熔化。B公司委托银行向A公司收取款项,A公司却以货物已经发生损失为由拒绝付款。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本案中的货物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国际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