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法国伊丽莎白有限责任公司(卖方)与中国ALT有限责任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来,双方因交货期发生争议。法国伊丽莎白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公司所在地起诉。法院发生传票,传中国ALT有限责任公司出庭应诉。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ALT公司询问律师是否应诉,律师应该如何回答?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国际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