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的日工资是80元,2006年10月1日至7日,公司安排她在这7天加班且未安排补休。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除应向王某支付每日80元工资外,还应支付( )加班费。
A:800元
B:560元
C:1120元
D:1360元
出自: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