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10日,中国某进出口公司电告日本某商贸公司,欲以CIF(神户)条件向日方出口一批丝绸,总价款为50万美元,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付款.中方于2月16日收到日方同意购买的复电,但要求价格降低到48万美元。中方于2月19日电告日方,同意其要求。日方于2月20日收到该电报。3月9日,中方将货物运至上海港,交由中国某远洋运输公司承运,整批货物分装在三个集装箱内,3月10日,承运船舶在海上航行时,由于船员的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出口公司托运的一个集装箱被火焚毁,其余两个完好无损。3月13日,货物运至神户港,但日方拒绝接受货物,并向中方提出索赔。因无法达成和解,双方诉至上海某法院。请回答:

第1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该合同于何时成立?为什么?

第2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设该合同中CIF的解释适用INCOTERMS2000,该批丝绸在海运过程中的保险应由哪一方当事人办理?应投保哪些险别?

第3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根据CIF交货条件,货物的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第4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货物在海上受到损毁,日方应向哪方当事人索赔?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国际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