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5日,中国嘉禾进出叫电告美国某商贸易公司,欲以FOB条件向美国出口一批瓷器,总价款为100万美元,用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支付价款。4月11日收到美国商贸公司复电,同意购买,但要求降价至90万美元。中国嘉禾进出口公司于4月15日电告对方同意其要求,美国商贸公司4月17日收到此电报。随后,中国嘉禾进出口公司将货物运至上海港,交由中国某远洋运输公司承运,整批货物分装在三个集装箱内。4月5日承运船舶在公海航行时,由于船员的疏忽,船上发生火灾,中国嘉禾进出口公司托运的一个集装箱被火焚毁,其余两个则完好无损。5月11日货物运至纽约港,但美国公司拒绝接受货物,并向中国出口公司提出索赔,双方诉至中国法院。

第1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双方的合同争议是否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2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合同于何时成立?为什么?

第3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中国出口公司是否应办理该批瓷器的运输保险?

第4题,共4个问题
(简答题)根据FOB交货条件,货物的风险在何时由卖方移转至买方?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国际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