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A:一方的婚前财产
B: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C: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D: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婚姻家庭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