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男)和李四(女)离婚,其一子小张12岁,由李四方抚养,由张三每月付给小张生活费500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张三应付给其子小张生活费的期限应该是()。
A: 至其子小张18周岁
B: 由夫妻双方协商
C: 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D: 至其子小张能独立生活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婚姻家庭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