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规定,对吊运液态金属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品及危险品的起升机构:每套驱动装置应装有两个支持制动器,每一个制动器的制动安全系数不低于1.25。对于两套彼此有刚性联系的驱动装置,每套装置应装有两个支持制动器,每一个制动器的制动安全系数不应低于1.50。对于采用行星差动减速器传动,每套驱动装置也应装有两个支持制动器,每一个制动器的制动安全系数不应低于()
A:1.10
B:1.25
C:1.50
D:1.75
E:2.0
出自:起重机械检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