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用秋瑾和王金发的事例所论证的是()
A:“落水狗”有三种大都在可打之列
B:不“打落水狗”是误人子弟的
C: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D:塌台人物不当与“落水狗”相提并论
出自:公共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