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经预谋确定某日杀害共同仇人丁。甲提供了匕首一把、猎枪一支,届时甲因腹部疼痛未去,由乙、丙用甲提供的凶器将丁杀害。在此杀人案件中,甲的行为应定为()。
A:杀人既遂
B:杀人预备
C:杀人未遂
D:不构成犯罪
出自:法宣在线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