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政府经县政府批准,以乡政府的名义发出通告,决定对乡甲村村民每人征收200元费用,用于该村修路,并委托甲村村委会收取该费用。村民甲交了200元后,不服,他应以县政府、乡政府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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