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7年7月10日将部分产品委托乙公司代销并于当日发 出产品,2017年7月20日乙公司收到产品并于2017年8月5日代销完毕,8月15日甲公司收到代销清单,则甲公司对该批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2017年7月20日
B:2017年8月15日 
C:2017年8月5日
D:2017年7月10日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纳税基础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