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在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中,未履行或者未按照程序履行其相应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的行政处分;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A:撤职 
B:记过 
C:警告直至记大过 
D:开除公职
出自:安全生产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