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办法》(鄂农信发[2013]28号)规定,农信社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中的关系人是指:农信社的董事、()。
A:农信社的管理人员
B:农信社的监事
C:农信社的主管会计及其亲属
D:农信社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出自: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