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工作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简化和改变应有程序,并按照以下程序和步骤进行()
A:评委按照评标标准和打分细则要求进行认真评议,坚持独立打分,不应有任何倾向性
B:评标期间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单独与投标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有需要供应商澄清的问题必须采用集体询标的方式进行
C:开标之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止,有关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资料及授标意向等要严格保密,涉及评标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员透露
D:评标期间,除与外界联系的公用电话外,所有和评标工作有关人员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出自:政府采购评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