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04〕第12号)第十六条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为投资连结保险设立的投资账户,投资股票的比例最高可以为()。
A:50%
B:60%
C:80%
D:100%
出自:寿险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