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A:不得
B:不要
C:可以
D:可能
出自:统计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