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省(区、市)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对已经取得保密资格单位进行复查时,如果发生被复查单位重要事项达不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或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的,应当中止复查,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采取整改措施。()
出自:涉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