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联合用药的原则是:()
A:当第一种药物效果不满意时,可加用第二种药
B:第1~3天用第一种药,第4天应加用第二种药
C:同类药物的两种药物合用可以增效
D:为了有效,不论何种高血压,首先考虑两种药合用
E:首先用两种不同类药物,如无效需加用第三种药
出自:麻醉科住院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