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出自: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