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经营信誉监督考核办法》的规定,不定期考核每一考核周期的记分初值为零,各考核项目的记分分值为()五档。
A:12分、6分、3分、2分、1分
B:20分、15分、10分、5分、2分
C:15分、10分、5分、2分、1分
出自: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