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老师刘女士到甲照相馆拍照纪念,摄影师乙偷偷留下刘女士的照片,将其卖给丙出版社用作挂历。后来乙又将该照片送给丁厂作沐浴露的包装。在本案中侵害刘女士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A:乙和丙出版社,不包括丁厂
B:丙出版社和丁厂,不包括乙
C:乙和丁厂,不包括丙出版社
D:乙、丙出版社和丁厂
出自: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