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8日,中国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将()分别确定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
A:新疆、福建
B:辽宁、广东
C:海南、天津
D:浙江、江苏
出自: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