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2007年5月23日电,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截止2006年底,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已达462.6万人,其中,带病回乡的退伍军107.3万人,伤残人员86万,在乡复员军人206.5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2417人。此外,红军失散人员、烈士遗属同比上年都有不同下降,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同比上年略有增长。 问题: 结合以上材料,请区分优抚社会工作和安置社会工作。
出自:社会工作实务(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