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第20条规定,抵押物自具备出证条件起()个月内,权利人未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预告登记失效,抵押物将丧失优先受偿权。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出自:交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