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服装厂生产的“乐乐”牌童装,款式新颖,不缩水,不变形,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并远销十几个省市。A市另一生产服装的某乡镇企业在一偶然机会中得知服装厂并未将“乐乐”商标予以注册,便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取得了“乐乐”的注册商标。后该乡镇企业以服装厂侵犯其商标权为由,要求服装厂每生产一件童装支付其商标使用费人民币两元整。服装厂不服,认为是自己首先创出的牌子,首先使用,明明是该乡镇企业侵犯了自己的利益,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
第1题,共4个问题
(单选题)本案中谁是侵权人()
A:A市服装厂
B:某乡镇企业
第2题,共4个问题
(单选题)服装厂采用何种方式便可继续使用该商标()
A:支付使用费
B:支付转让费
第3题,共4个问题
(单选题)A市服装厂若放弃“乐乐”商标,另行注册一“小乐乐”商标仍用于服装是否合法()
A:合法
B:不合法
第4题,共4个问题
(单选题)在我国必须注册的商品是()
A:卷烟
B:兽用药品
出自: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