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项目法人应当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报送符合规定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至少包括()。
A: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B:内设的招标机构或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C:拥有专职招标业务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D: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
E: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证明
出自:招标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