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开业指导、跟踪扶持以及提供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开发等综合服务的,每成功孵化一家企业,并落户武汉、投资规模2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人员10人以上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后,按每户()元标准给予综合服务奖励”。
A:5000
B:6000
C:8000
D:10000
出自: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