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哉!马伶之自得师也。夫其以李伶为绝技,无所干求,乃走事昆山,见昆山犹之见分宜也,以分宜教分宜,安得不工哉?呜呼!耻其技之不若,而去数千里,为卒三年。倘三年犹不得,即犹不归尔。其志如此,技之工又须问耶?简析作者在这段选文中表达的三重主旨。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大学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