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建招【2008】25号文的规定,后续工程使用原项目负责人时需准备的资料包括()
A:投标人的申请报告(向招标人提出),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B:原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C: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证书及其安全培训考核证(总监不需提供)复印件;
D:本次招标项目与前期招标项目为同一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
出自:招标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