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10日受理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2012年3月10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下列情况中,人民法院应该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的是()。
A:2014年2月1日,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
B:2013年10月1日,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但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C:2014年5月1日,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
D:2014年3月1日,发现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该财产数量不足支付分配费用
出自:涉税服务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