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租赁李某的房屋居住。2013年1月5日,李某提出支付租金要求,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已到期租金。2013年4月,李某出差遭遇车祸后,住院20天,此期间未要求张某支付租金。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向张某收取租金的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自2013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5日
B:自2013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25日
C:自2013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5日
D:自2013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25日
出自:涉税服务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