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第1题,共2个问题
(单选题)若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12月贷款到期后,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另知:①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②9月,甲、丁提出退伙。经结算,甲从合伙企业分回10万元,丁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③10月,戊、庚新入伙,戊为有限合伙人,庚为普通合伙人。其中,戊、庚的出资均为30万元。则债权人B银行不可以要求()清偿全部的余款60万元。
A:甲
B:乙
C:丙
D:丁
E:庚

第2题,共2个问题
(多选题)若合伙人甲不能清偿债务,被债权人王某告至法院。本案有()的情形,法院应中止诉讼。
A:在开庭审理当天原告王某住所地发生地震,使他不能参加诉讼
B:在开庭审理法庭调查阶段,原告王某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法院准许的
C:法院审理的原、被告的债务纠纷与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被告甲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有关,而该刑事案件还未审结
D:原告王某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E:被告甲死亡,继承人放弃权利
出自:涉税服务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