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文件的规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
A: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项目
B: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C: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6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
D: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
E: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出自:招标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