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A: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C: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该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出自:涉税服务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