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曾向乙借款5万元,6月底到期。5月中旬,甲将其价值10万元的房产和价值8万元的汽车赠与其女友丙。经查,甲没有其他财产。对此,乙()。
A:有权请求撤销甲与丙之间的赠与
B:无权请求撤销甲与丙之间的赠与
C:有权请求撤销甲与丙之间的部分赠与
D:有权请求丙某代替甲某偿还借款
出自:涉税服务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