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第7号)的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个月、()个月或()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A:3;6;9
B:6;12;24
C:12;24;48
D:1;2;3
出自:招标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