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贾纪发„2010‟21号)》将全区机关及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下列人员列入清理范围()
A:调出、考学、辞职、辞退、开除、死亡等应销编及停发工资而未销编、停发工资人员
B:未履行请假手续及履行请假手续逾期未归人员
C: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借用人员
D:离岗创业至今未回单位上班人员
出自:师德师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