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其无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后发现下列情况,乙均怠于行使债权,其中,甲可以代位行使其债权的有()。
A:个体工商户张某欠付乙的3个月工资,共计12000元
B:刘某欠付乙的到期房屋租金8000元
C:赵某欠付乙的赌债6000元
D:孙某欠付乙的3个月前到期的借款20000元
出自:中级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