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年限是()
A:一年内
B:五年内
C:八年内
D:十年内
E:十五年内
出自:初级中药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