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携带老虎钳等作案工具窜至石狮市某炮兵连3号阵地坑道内,盗走正在使用的军事通信电缆15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800元。吴某的行为构成:( )
A:破坏军事通信罪
B:破坏军事设施罪
C:盗窃罪
D:盗窃罪与破坏军事设施罪并罚
出自:司法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