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是某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人员。起先,出于交情,给一些有毒瘾的朋友提供一些麻醉药品吸食注射。时间长了以后,甲某就拒绝提供了。一些有毒瘾的朋友开始给他送钱送物,求其搞点毒品。甲某则视所送钱物的价值大小,相应提供一定数量的麻醉品。经查证,甲某因此而收受的钱财价值达到30余万元。甲某的行为构成()
A:贩卖毒品罪
B:受贿罪
C: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D: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
出自:司法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