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在沈阳、大连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2年沈阳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分别是80万元、30万元、40万元;大连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分别是6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13年-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160万元,沈阳分支机构-季度预缴所得税税款为()万元。
A:37.60
B:67.2
C:75.2
D:82.3
出自:中级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