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起未决诉讼确认预计负债2000万元。2018年3月6日,法院对该起诉讼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18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再上诉。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17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8年3月31日,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因素,该事项导致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期末余额”调整增加的金额为()万元。
A:180
B:135
C:150
D:200
出自:中级会计职称